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网站群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苏以强
发布时间:
2018-04-27 04:52:30

摘要: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网站群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网站指学校主站和各处级单位、各所属二级单位等建设的网站,是学校及各单位对外发布信息、服务师生、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为提升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满足学校教学、科研、校务管理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校网站群由主站和子站构成。主站为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主网站,子站为校内各直属单位、教辅部门以及机关职能部门等网站。

第二条学校主站域名由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所分配,信息中心承担学校二级域名的管理工作。学校一级域名为www.gxltu.edu.cn,所有子站域名(二级域名)的形式为:*.gxltu.edu.cn。

第三条 学校网站域名只能用于本校的各级网站,学校各级网站必须使用本校域名。学校网站不得用于所申请用途以外的其它用途。凡不符合要求的网站,一律不得开通对外发布的权限。

第四条 学校网站须严格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行网站备案制度。

第五条 学校建设网站群管理平台,为学校网站提供服务。网站群管理平台主要用于信息发布类Web网站建设。学校所属网站原则上采用学校统一的网站群管理系统,都应在网站群平台上建设,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学校网站群按照集中建站、分级管理、制度约束、服务保障的原则,通过统一平台来实现集中建站。

第七条主站与子站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主站保障学校信息发布、资源管理;各子站由子站主管单位(部门)负责信息发布、资源管理。

第八条建立两级运行维护体系,并明确各网站内容管理与系统维护岗位职责,保障学校网站群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提供高效实用的服务保障。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九条建立我校网站群管理体制。建立相应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机构。

第十条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所有子网站域名由学院办公室统一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校主网站版面设计、内容规划等事项的协调。

第十二条 网络中心是网站群系统运行支撑机构,负责网站群系统运行技术支持、建设与运行维护、运维队伍培训等工作。

第十三条各子站由建设按照学校的要求和规范,提供各子站的版面设计、内容规划等建设事项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组织建设。

第十四条建立子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机制。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成立网站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网站管理员。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子站的建设规划与运行管理工作。各单位的网站管理工作小组名单需报学院办公室或者网络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学校网站群建设二级网站,需按照工作流程逐级审批。申请建站单位应提交审批工作流。经审核同意建设的网站,网络中心将在网站群平台上为建站单位开通使用权限。

第十六条各单位在网站群平台上建设的网站,应遵照学校统一视觉形象规范,并保持和学校网站群系统的信息畅通。

第三章 内容管理与审核

第十七条网站内容框架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单位网站内容框架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拟订,既要反映学校对外宣传的共性需求,也应体现单位(部门)的特色工作。

第十八条二级网站内容须确保发布内容的质量和政治安全。网站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力求客观、准确、及时,贴近校园生活。

第十九条各子站网站栏目一般应包括:单位概况、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学生工作、新闻动态、联系方式等。其它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自行设立。

第二十条机关职能部门网站栏目一般应包括单位简介、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其它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自行设立。

第二十一条直属单位网站内容设置可根据各单位职能特点进行设立,一般应包括单位介绍、工作职能和联系方式等栏目。

第二十二条各级网站原则上不允许开设具有信息交互功能的栏目。确实需要开设应向学院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相关要求开设。

第二十三条各站点要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安全保密、文责自负的原则加强内容管理。动态信息应及时上网,各栏目信息应及时更新,真实准确。

第二十四条明确网络信息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学院主站的公告内容、新闻内容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其他栏目的内容取自于各子网站所更新的内容。子站的内容管理由子站主管单位(部门)负责,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制定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在网站群中建立内容同步机制,保障学校主站与子站资源共享。在子站上发布的内容信息由子站主动推送到主站相关栏目并发布。

第二十六条在学院主站及子站上转载已公布的信息,须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审核后发布,并保障有原信息转载授权。在主站和子站上设置的其它网站或网页链接,必须与学校网站群信息宣传定位相符,所有链接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同时要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保证链接的有效性。

第二十七条学校网站群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承担,确保稳定运行,维护服务及时高效。

第二十八条在学院网站群系统平台上建设子站的校属单位,负责各自子站的内容维护工作。子站页面修改、栏目调整等工作由各主管单位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修改,由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修改。

第四章 安全与保密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网站群安全管理制度。主站及各子站需建立应急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随时检查网页,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部门报告。网络中心要做好安全保障和备份工作。

第三十条加强对网站维护人员和系统账户管理。规范上岗、培训、离岗流程,严格管理好账户密码。凡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管理员或其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相关管理部门,网络中心应立即取消不再承担管理员角色人员的权限。

第三十二条网站信息安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主办单位对网站的形式、内容、运行等负全责。

第三十三条利用校园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无法确认是否涉密的信息,上网前由院长办公室审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学校工作秘密的安全。涉及个人信息中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敏感内容,一律需要做脱敏处理后方可发布。

第三十四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网站的管理部门及技术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作为网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相关管理员作为直接责任人。凡因管理责任不到位造成的网络安全事故,将视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 监控与评估

第三十五条建立学校网站群运行监控机制,对各站点运行状况、信息维护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向各二级子站单位发布运行报告。

第三十六条 建立学校网站群运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子站信息更新频度和发布量、向主站推送信息量、在主站上发布信息量及在重要栏目中发布信息量、站点访问量等指标,均作为网站绩效评估的参考数据。

第三十七条对信息维护不及时、内容保障不到位的单位督促改正。

第三十八条网络中心定期清理僵尸网站。凡长期无信息更新的网站,且相关部门无情况说明时,将视为僵尸网站予以关闭并清除域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8年04月12日印发